2023年12月天津政采电子卖场供应商征集公告-天津政采入驻

天津政采对接
2023-12-01
来源:天津政采入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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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入围电子卖场供应商于2023年12月1日9:00起提交备案文件。

(二)备案方式

采用电子化网上备案形式,参与备案的供应商须登录https://gcycloud.cn/gpmall-main-web/index?regionguid=20进行备案。

(三)备案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进行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四)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卖场供应商入围细则和电子卖场系统对接标准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备案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提交备案文件前两年任意一年度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备案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备案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电子卖场入围分为数据接口对接和入驻两种方式

采用数据接口对接方式入围电子卖场的,供应商须为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提供有效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明或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证明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且业务种类为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或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如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参与备案,不得授权其它代理商参与备案,如非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参与备案,须额外提供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出具的**授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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