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采电子卖场供应商资格延续通知

2021-12-03
来源:天津政采电子卖场

(一)已入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卖场,并完成对接的电商,2021年12月1日9:30至2021年12月31日17:00,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递交延续备案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延续备案文件的,视为放弃2022至2023年度电子卖场资格延续的权利。


(二)延续备案方式采用电子化网上延续备案形式,参与延续备案的供应商须登录以下链接进行延续备案。(备案系统12月1日开放)延续备案链接:http://111.164.113.185:8090/record/supplierRecord.do



原文链接:http://111.164.113.185:8090/basOrder/queryReply.do?pkBasNoticeId=91915B1D-8E93-42F0-9363-472E939A3788&typ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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